纳税人成功开具全电发票后,可通过系统自动交付和纳税人自行交付两种方式实现发票交付。数字账户自动交付是指销售方成功开具发票后,系统默认将电子发票文件及数据自动交付至购买方税务数字账户,如果购买方为未录入组织机构代码的党政机关及事业性单位,系统无法自动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