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点:辩护人毁灭证据罪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辩护人毁灭或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为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据中国法院网消息:2023年8月1日,四川省简阳法院官新市法庭正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在庭审现场,发生奇葩一幕,令人惊掉下巴。不久前,罗某起诉离婚。丈夫李某表示,两人结婚十几年了,她之所以要求离婚,是因为她婚内出轨,要离婚可以,但必须支付精神损害赔偿。罗某对此矢口否认。
来源:【河南法制报】河南法制报记者 张可 见习记者 李智文/文近期多起和网络暴力相关的案例在网上引发热议。有前几天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网上开庭的刘学州被网暴致死案,还有38岁山东网红“管管”不堪网暴服毒自杀的案例。网络暴力已不是简单地发表观点、发泄情绪。
男子不想还钱,竟当着法官的面当庭撕毁证据,还吞进嘴里……这样的行为,结果当然是:罚!近日,湖南邵阳县法院通报了这样一起案例。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中,被告肖某对原告刘某提交的其书面承诺退还20万元的原件不认可,承办法官告知其可以申请笔迹鉴定,但被告肖某要求再查看一次该证据原件。
第二节 证 据第五十九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被调查人陈述、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调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太天真了!”湖南邵阳,一男子欠钱不还,被债权人告上法庭,可法院在开庭审理时,男子却以要看原件为由,当着法官的面,将自己写下的还钱承诺书撕下并塞进嘴里,意图逃避还钱的义务。最终,男子聪明反被聪明误,法院不仅可以依法判决,还对男子故意毁坏重要证据的行为,处拘留并处罚款。
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时,发现被告某公司委托代理人方某当庭涂改对方证据原件,存在恶意篡改证据的不诚信行为,妨碍了人民法院正常审理秩序,依法对该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