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银川新闻网】为了督促医疗美容机构合法经营,倡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促进医疗美容行业健康发展。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发布了《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社会公众可登录市场监管总局官网进入“合同示范文本库”下载查阅示范文本电子版。
北京医美退款可享7日冷静期近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北京市医疗美容服务合同(试行)》示范文本。医美机构不得制造“容貌焦虑”,也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单次治疗费用5倍的费用,如缴费7日内未实行医美服务,消费者有权要求一次性全额退款。
最近一段时间,吉林省延吉市消费者刘女士心情郁闷,每当想起自己遇到的医美纠纷,禁不住眼角湿润。事情起因是刘女士做的重睑术和假体隆鼻基底两项手术均发生了意外情况,当她奔波于长春、延吉两地之间想弄个明白时,涉事的医疗美容机构却“理直气壮”拒绝退款。
今日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佛山中院”)对外发布10宗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涵盖汽车买卖、旅游出行、网络购物、医疗美容等多个消费领域,旨在以案释法,提升经营者责任意识和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秩序。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记者饶俊华 爱美女子琴琴在一家整形医院做了双眼皮手术,却并未达到预期效果,她于是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退款。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吗?法院是否会支持她的诉求呢? “我们了解案情后,对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诉前调解,整形医院退还琴琴1800元手术费用。
本报讯 近日,市民邓女士反映,她于今年7月份在海口新埠岛西苑路的某家美容医疗机构花36800元购买了医美项目,回家后她认为自己冲动消费,且该机构提供了与收费不匹配的美容服务,她提出退款要求。商家称,只能退还18400元。本报记者介入调解后,该美容医疗机构同意全额退款。
来源:荔枝新闻 最近,来自青海的马女士反映她在苏州康美美容医院做了鼻部整形手术术后却发现自己的鼻子歪了马女士找医院讨说法却一直没有结果马女士从青海到苏州打工,2023年10月,马女士经人介绍,打算去苏州康美美容医院做眼部、鼻部的整形手术。
#快消八谈##消费##医美#7月16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美容医疗机构合同签约行为,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北京市医疗美容服务合同(试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合同》对消费者以及美容机构均给出了消费提示,比如消费者应以实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