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长江【新闻事件】广州一所高校毕业的小婷(化名),在社交媒体上分享了她和宿舍里5名舍友的毕业旅行合影。这张照片却被某博主盗用,发布到短视频平台上并配文造谣:“六姐妹彩礼都是10万,你会选哪个做老婆?”该帖评论区充斥着不堪入目的言论。小婷和舍友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历时近1年。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将生活中的矛盾转移到网络空间,并在网上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泄愤,比如公开他人照片、隐私、言语上攻击辱骂,等等,这些行为不仅有违公序良俗,更涉嫌违法。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了几起网络空间中涉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侵害的案件。
据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最新消息,P杨洋遗照的小红书用户已公开道歉。全文如下:2025年1月8日,杨洋先生诉姚**(小红书用户“笨鸟”,小红书号:64E***7F)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名誉权、肖像权)案件,被告姚**在涉案小红书账号上发布致歉信。
搜狐娱乐讯 8月27日,张若昀方律师发布案件播报,演员张若昀名誉权、肖像权纠纷案一审宣判。被告梁*通过其注册、使用的豆瓣账号“给***钟”(豆瓣ID: 270***111)将一张经过人为P图处理的张若昀先生“遗照”图片公开设置为头像,给张若昀先生造成了恶劣的负面影响。
各社交平台上的街拍图片、视频已屡见不鲜,当你把同事的照片套进表情包里群发给别人时;当你用AI软件把自己喜欢明星的脸安到另一明星身上抱着手机笑得合不拢嘴时,殊不知已游走在触犯法律的边缘。然而,更让人想不到的是,你的肖像权也许正在被人使用。
新闻媒体既是现实社会的记录者、见证者,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参与者。媒体曝光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影响社会风气的不良现象,能够起到针砭时弊的作用,同时也可以使问题得到更好地解决。但随着互联网新闻的发展,近年来,网络媒体侵犯他人隐私权的案件屡见不鲜。
近日,多宗因为街拍而产生纠纷的事件,引起社会关注肖像权的侵害和保护问题。究竟对他人拍照,怎样算是侵犯肖像权呢?如果只是把他人照片保存于自己手机里未做他用,算是侵犯肖像权吗?遇到肖像权被侵犯,该如何维权呢?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律师。
成都太古里“牵手门”事件之后,多个热门商业街区就街拍行为做出新一轮回应。北京三里屯太古里就发布“街拍提示”称:“三里屯太古里在公共区域的醒目位置设有多个提示牌,提醒广大顾客提高防范意识,保护个人肖像权”“不支持任何未经许可的商业拍摄行为”。一同被热议的,还有偷拍。
“AI换脸”早已不是鲜为人知的“黑科技”,只要下载一个APP,拍摄一张自己的照片或者一段视频,短短一两分钟的时间,就能让你足不出户完成试装、试衣,甚至视频角色替换,让你变身电影里的明星演员,甚至有些影视作品在制作的过程中也会采用这项技术。
开开心心到餐厅就餐,却遇到某平台拍摄打卡视频并“被入镜”,日前,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肖像权纠纷案。2022年10月,武汉市民小丽到某餐厅就餐。正当她享受美食时,某短视频平台工作人员在餐馆内拿着摄像机一边介绍美食一边拍摄打卡宣传视频。
12月17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一公司未经许可,使用明星王某的肖像用于医疗美容广告,法院二审认定公司侵犯王某肖像权,至于王某主张名誉权受侵害,依据不足。明星王某照片被用于医美广告,二审认定其名誉权受侵害证据不足王某系青年演员、歌手、模特。
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案件起源于一起邻里纠纷。李某因与邻居吴某一家产生纠纷且协商无果后,便将吴某的照片发布在抖音短视频平台上,企图通过“曝光”的方式解决矛盾,后被吴某以侵权为由诉至法院。
有时吵嚷两句,调解一下就过去了,可是一旦发布在社交平台上,事情就变得复杂起来。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李某与邻居吴某家产生纠纷且协商无果后,将吴某的照片发布在抖音平台上,企图通过“曝光”的方式解决矛盾。
疑似由AI生成的乔任梁影响画面。图/社交平台视频截图“李玟”坐在镜头前和观众打招呼,视频和声音却由AI(人工智能)生成,去世的她突然被“数字永生”。据媒体报道,除了李玟,同时被数字还原的还有乔任梁、张国荣、高以翔等离我们远去的公众人物。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徐慧瑶剪辑未成年人的照片配图谩骂、发布带有儿童肖像的监控录像、医生将儿童的就诊视频放上网,甚至“星二代”照片也成了流量密码——移动互联网时代,掏出手机随手拍随手上传成为很多网民的习惯,但孩子的肖像权保护常常被忽视和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