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客户端 一段时间以来,“先交钱后消费”的预付费消费,因为“办卡后商家跑路”“退费难找人难”等闹心事,让消费者频频陷入困境,这其中就有不少是“职业闭店人”在操盘。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司法解释,能否为消费者去除这个痛点呢?
收款不退、过期作废、限制转卡、卷款跑路……6月6日,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预付式消费中诸多无效的“霸王条款”。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今年6月20日。
近日,来自浙江省杭州市的李女士向《法治日报》记者反映:她拿着两张价值共500元的不记名兑换券到某连锁水果店提货时,被告知兑换券过期了不能使用。“水果兑换券是花钱买的,相当于预付费消费,即使超过商家规定的使用期限,兑换券就作废了吗?”对此,她很是不解。预付费式卡券能否设置使用期限?
“在国学行业,秦汉胡同是领头的机构,它的关闭对我们影响非常大。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大家不是对一个机构,或者一个品牌失去了信心,而是对市场和预付费形式失去了信心。得知可以通过‘公证提存’来监管资金,让消费者更信赖机构,我们第一时间就同意加入了。”清源国学的负责人范沈雄说。
提前预付一笔款项,就能享受更多的优惠和服务,这种预付消费频频出现在教培、健身、美容美发等行业。然而,商家虚假宣传、关停倒闭、卷款跑路等问题也日渐突出,让退费难、索赔难、维权难等问题成为广大消费者的困扰,预付费渐渐成为消费投诉的“重灾区”。
预付式消费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消费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有权要求经营者继续履行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义务,或者要求退还未消费的预付款余额;违者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
厘清预付费法律红线近日,最高法就预付式消费纠纷司法解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卷款跑路”“套路营销”“恶意逃债”等行为作出有关规定,对审理相关民事纠纷案件统一了裁判标准,引发社会关注。预付式消费,本是消费者通过预先付费获得优惠、经营者通过锁定客源提前回笼资金的双赢之举。
胡欣红近日,北京市文旅局、市教委联合印发了《北京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明确了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条件,对培训场所、管理及教学人员、培训材料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央视新闻报道,预付式消费,如办卡、充会员,本是商家和消费者双赢的模式,既能缓解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又能为消费者带来实惠。然而,现实中却常出现“办卡后商家跑路”“充值容易退钱难”“合同里藏霸王条款”等闹心事,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让商家的信誉受损。
近日,郑州一家餐馆闭店后积极为顾客退预付款的举动引发网友点赞。商家关店之后为消费者快速退费是诚信经营的应有之义,但在实际生活中,一些无良商家一旦闭店就“跑路”,退费难、退费慢屡见不鲜。一些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对于预付卡充值往往心有余悸。
办卡容易退卡难,不少爱美人士在美容机构推销下办理预付卡,通过预先充值一定金额的方式得到优惠和免排队等服务。预付费也逐渐成为最常见的经营模式,然而,部分商家制定霸王条款、设定使用条件甚至卷钱跑路,这些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引发了不少纠纷。
培训机构秦汉胡同闭店的消息近来引发关注。此前,该机构声称与银行有资金监管账户合作,然而其在一些地方的分校要么未开设监管账户,要么虽然开设了但用了一两次后就没再使用。监管账户“失灵”,引发消费者质疑:明明已有相关规定,一些培训机构预付费资金托管为何还是形同虚设呢?
提升预付费模式智慧监管水平“预付消费”是一种先支付费用后使用服务的消费模式,广泛应用于电话卡、培训、健身、美容美发、餐饮、共享单车等多个领域。据商务部测算,目前全国单用途预付卡各类发卡主体约1900万户,占商业预付卡的75%,年发卡规模超15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