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中,当拆迁方和被拆迁方针对拆迁补偿达不成一致的时候,很多时候,拆迁方为了占据主动地位,通过各种理由将被拆迁方的房屋认定为违建,给被征收方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但是对于房屋是否是违建,不要拆迁方说是违建就是违建,而是要结合法律规定和当时的实施情况进行综合判断,而不是拆迁方说你是违建就是违建。
近日,仙桃法院审理了一起邻里建造房屋导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邻里关系得到修复。案情回顾2018年2月,毛某购买仙桃市陈场镇的一幢房屋,并将该房屋拆除重建。
近年来,农村的整体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幢幢新楼如雨后春笋般建造起来。当然,由于人情观念、经济条件、选择看似专业而非专业的施工人员等因素,造房中的矛盾纠纷也是日益增多。接下来要说的老林也是因为房子惹得蛮心烦。
黄大伯今年七十多岁小时候住在湖州南浔菱湖镇南双林村家里有一间老房子四十多年前去镇上做生意后他就没回去居住了半年多前隔壁邻居薛师傅联系了他黄大伯:三五个月回来一次,有时一年都不回来,没事情就不来。春节前邻居告诉我,他要造一间房子,叫我帮忙签个字。天井这个空位置造个平房,字就签了。
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用于住房建设的重要资源,是农村居民住房权益的基本保障,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只要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就有资格申请宅基地用于住房建设,现阶段随着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的开展,大部分农村居民都已经获得了宅基地,且对自己家的宅基地进行了确权登记,在进行宅基地确权的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