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胡某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法定代理人未到场陪同,接到其反映后,蕲春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干警立即开展法律监督调查。2016年5月9日,蕲春县检察院依法对该县公安局下发书面纠正意见,有效维护了在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近日,伊春市院针对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发现的讯问、询问笔录不规范问题,制定了《关于做好案件笔录的八个要素》,从八个方面对案件笔录制作提出要求,强化办案质量。 做到程序合法。一是时间合法。
没有一成不变的笔录,即使对同一犯罪事实,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同的办案人员所制作的笔录也不可能完全一样。笔录制作的过程就是讯问、询问的过程,反映办案人员的思维以及办案的习惯和能力。实践中制作笔录还可能会遇到其他形形色色的问题,需要摸索和总结,在实战中慢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