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杨大爷和外甥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并共同生活了8年。但在去世之前的4年中,老人被非婚生的亲子接走生活,最终亲生儿子继承了老人的大部分遗产。外甥起诉老人亲子至法院索要为老人支出的医疗费、生活费,最终获得顺义法院支持。杨大爷生前一直未婚,但有一名非婚生子张先生。
极目新闻记者 詹钘视频剪辑 胡祉祺38岁的北京人杨某孤身一人去世,舅舅帮其还贷却无法继承房产。4月28日,经法院判决认定,当地民政局为杨某的遗产管理人。有律师分析,根据民法典,舅舅并非法定继承人,如果孤身的杨某没有留下遗嘱,法院的判决没有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要规定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这六种立遗嘱的方式,其中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都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而且对见证人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以下三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第一类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第二类是继承人、受遗赠人,第三类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福州新闻网2月22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陈鸿星)小丽要求和舅舅大明的儿子小明(均为化名)一起,分得大明夫妇的遗产。遭拒后,她将对方告上法庭。日前,鼓楼区法院审结了这桩“家务事”。当事人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向承办法官送上锦旗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