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历届全会精神,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建水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条例》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建水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及第八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有关规定,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组织开展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
关于开展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推荐的通知为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
丰台区各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北京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第五批北京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
温都讯 日前,我市公布了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及传承团体、群体名单。永嘉县乱弹传习所等10个代表性传承团体、瓯海区瞿溪村委会等18个代表性传承群体首次进入官方非遗名录。由此,温州开国内先河,率先将非遗传承由个体概念扩展至团体和群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强化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及代表性传承人体系建设,现决定开展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评审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培养好传承人,一代一代接下来、传下去,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绽放出更加迷人的光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文化和旅游部将开展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深植于潮汕历史文化,其传承不仅是祖辈们记忆和知识的传递,更是对潮汕文化连续性与多样性的保护。近期,为加强对非遗产业的保护和传承,汕头市濠江区税务局做好非遗传承的文化“守护者”和政策“宣传员”,以“政策找人+服务上门”的举措,助推非遗传承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