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土地权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七条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旗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海流图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征户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文件,决定收回下列地块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一、收回汽车站南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海流图镇交通街坊张卫明等2户国有土地使用权。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胜利街以北、新建路以东、华苑西巷以西、程家村东巷以东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各有关单位及住户: 为实施太原市城市规划,经太原市人民政府并政收[2025]8号文件批准,决定收回杏花岭区胜利街以北、新建路以东、华苑西巷以西、程家村东巷以东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太原武宿(国际)机场空港配套工程(太原区域)PPP项目工程——机场东路项目用地涉及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各相关单位: 为实施太原市城市规划,经太原市人民政府并政收〔2024〕19号文件批准,决定无偿收回北起南环高速、南至龙湖大街面积57725.
关于收回临河区丰州路(塞北街-北二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规定,为实施城市规划的需要,经临河区人民政府批准,将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依据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关于<
交口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交自然资告字[2024〕1号根据中铝山西铝业有限公司孝义铝矿局申请交回温泉乡白兑庄村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县政府交政发(2024) 1 号批准,同意收回中铝山西铝业有限公司孝义铝矿3.59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8月9日,太原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收回北大街以南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通告显示:为实施太原市城市规划,经太原市人民政府并政收[2023]22号文件批准,决定收回北大街以南,新开街以北,新开北巷以西,教场东巷以东面积2695.58平方米(4.04亩)国有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