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公布最新案例,认为物业收费属于继续性债务,每期都是新的债务,都有独立的诉讼时效起算点。因此超过三年未缴纳的诉讼费,物业公司必须证明存在时效中断的情况,否则应认为过了诉讼时效,丧失了胜诉权。法院对于过了诉讼时效的,应驳回诉请。如此,物业公司无法胜诉,业主当然可以不交物业费了。
家住海口的老王最近遇到了一件让人无语的事,他所居住的小区前物业公司将他告上法庭,索要三年多前的物业费。老王摸不着头脑,感到惊讶的同时,又陷入了深深的疑惑。惊讶的是他竟被告上了法庭,疑惑的是他根本想不起来了何时拖欠过这家物业公司的物业费。
为预防和妥善处理物业纠纷,进一步做好物业服务不标准、不规范和物业收费存在乱象等问题的治理工作,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加强“府”“院”联动,选取发布了5个涉物业收费典型诉讼案例,督促物业服务人提升服务质量,引导业主合理维权,促进物业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大小新闻客户端2月8日讯 因没有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公示欠费业主姓名和房号等私密信息,双方为此闹上法院。近期,成都市青羊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颇受关注的侵权案件。经审理查明认定,甲公司系成都某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李某是小区业主。
8月23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为预防和妥善处理物业纠纷,进一步做好物业服务不标准、不规范和物业收费存在乱象问题的治理工作,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与市二中院共同遴选编写了5个涉物业收费典型诉讼案例,引导业主合理维权,促进物业纠纷的实质性化解。物业服务不到位 业主可以拒付物业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