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纠纷往往涉及代驾平台、代驾司机、约车人、保险人多方主体,目前此类案件在责任承担主体认定上存在分歧,主要反映在代驾平台与司机之间是否构成雇佣关系、事故责任是否应由代驾平台承担、保险人先行赔付后能否行使代位求偿权三个方面。
以案释法 法治同行“随着我国加大对酒后驾驶的惩处力度,代驾行业迅速兴起和发展,私家车车主酒后或身体不适时,会选择有偿代驾服务送自己到目的地。然而,代驾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也屡见不鲜,代驾司机驾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主的车辆受损,由此产生的责任该由谁承担呢?
随着汽车的普及,人们的生活习惯也在不断地发生着改变。尤其是在出行方面,无论是日常的代步,还是假日的出游,人们对汽车的依赖程度都越来越高。同时,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比如“酒后”、“长途”、“商务”等),“代驾”一词也渐渐地走进了“千家万户”。
刘某饮酒后,通过微信联系李某为其提供私人代驾服务。代驾过程中,李某与一辆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导致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牵引车司机负主要责任,李某负次要责任。牵引车车主在甲保险公司投保商业车损险,甲保险公司就牵引车损失赔付车主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