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6月1日正式实施。早在2010年,武汉就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出台了《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并先后制定湖泊保护、水资源保护、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等与湿地保护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
来源:【宁夏日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一、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作出修改(一)将第一条中的“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修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为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6月1日起《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正式施行。陕西是唯一全境处于黄河和长江干流之间的省份,湿地资源极为珍贵。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从维护湿地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建立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于民星12月3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加强湿地保护法治化建设,助力美丽山东建设情况。记者从发布会获悉,《山东省湿地保护条例》已于12月1日正式施行。
来源:【绿色陕西】近日,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渭南市湿地保护条例(修订)》(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7年7月1日《渭南市湿地保护条例》实施以来,为全市湿地保护管理提供了正式的法律依据,有力推动了全市湿地保护事业发展。
7月25日,《山东省湿地保护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山东湿地保护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新阶段。条例共七章五十五条,主要包括总则、湿地资源管理、湿地保护与利用、湿地修复、监督保障、法律责任及附则等内容。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能,被誉为“地球之肾”。为强化湿地保护管理,亳州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亳州市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7月25日,省人大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湿地保护条例》。记者在发布会获悉,《山东省湿地保护条例》已于 2024 年7月 25 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