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公安局原副局长邢志强,被控故意杀人案重审有了判决结果。1995年,时为四子王旗干警邢志强在拦截盘查疑似嫌疑人孟某清过程中,被刺伤,后邢志强开枪击中孟,孟某清躲藏两天后就医,抢救无效死亡。
2025年3月19日上午10点半左右,备受关注的内蒙古警察邢志强枪击案在乌兰察布市卓资县法庭宣布一审重审结果。被告人邢志强家属透露,内蒙古乌兰察布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改判邢志强故意伤害罪,宣布将邢志强的刑期从先前的无期徒刑改判有期徒刑4年。
来源:江苏新闻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公安局原副局长邢志强被控故意杀人案重审有了判决结果。 据澎湃新闻消息,3月19日,记者从邢志强家属处获悉,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邢志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红星新闻记者从庭审现场了解到,11月27日晚8点40许,法庭宣布“四子王旗警察枪击案”重审一审结束,判决结果将择期宣判。1995年6月6日18时左右,时为通讯股民警的邢志强,在内蒙古四子王旗东梁水库与取保候审人员孟永清遭遇。
2025年3月19日上午十点,乌兰察布市卓资县法庭,内蒙古警察枪击案重审一审宣判。30年前的1995年6月6日傍晚,被告人、原四子王旗公安局民警邢志强携带一支小口径步枪与朋友到东梁水库射击时,看到被害人孟永清驾驶摩托车经过,认为孟的摩托车可能是盗窃所得而上前拦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