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1.在借名买房并不违反公序良俗原则、不存在无效事由的情况下,借名人可以依据实质上的代持关系要求出名人将房屋过户至其名下,但此项权利系基于合同关系所产生的债权请求权,在经法定变更登记程序完成物权公示之前,借名人尚不能依据借名买房的合同关系未经公示程序即直接被确认为房屋的物权人,其所享有的债权请求权也不具有对世效力、排他效力和绝对效力。故仅依据借名买房协议,实际购买人并不能直接成为房屋的所有权人,不享有排除执行的合法权益。
北京中粮万科假日风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基本案情2010年5月22日,张贝尔儿与郭元猛签订《协议书》,约定:张贝尔儿欲购买北京中粮万科假日风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的位于丰台区小屯路假日风景家园项目中的108号D-8#住宅楼10层1单元-1001的房产。
北京中粮万科假日风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基本案情2010年5月22日,张贝尔儿与郭元猛签订《协议书》,约定:张贝尔儿欲购买北京中粮万科假日风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的位于丰台区小屯路假日风景家园项目中的108号D-8#住宅楼10层1单元-1001的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