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包含立案登记制、起诉期限、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十大方面,其中法院可以直接认定“红头文件”是否合法尤为受到关注。
统观全文,可见其存在多处错讹,有的甚至是人们见所未见的。公文格式国家标准中把一篇完整的公文分成版头、主体和版记3大部分,其中版头部分相当于一个人的“头”,主体部分相当于一个人的“身”,版记部分则相当于一个人的“脚”。
鲜红庄重的抬头、盖红印章的文尾,本该严肃权威的“政府公文”,却不时让网民感叹“也是醉了”:有请求将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有批评食堂“菜里没有肉”的,有要求完成“罚没”与年终奖挂钩的……红头文件层出不穷的现象,不仅影响了“文件”的权威性,更降低了行政效率,削弱了政府公信力。
最高人民法院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对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增设的新制度、新规定进行了细化,将从5月1日起与新行政诉讼法同步实施。
今天,从网上看见全国知名企业新东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制发的一篇关于干部任免的通知,着实令人为之一振。原本也想打上马赛克,但从公文拟制规范化角度考量,感觉还是以公开为好,这样对该公司、对整个公文写作界均有益无害。
一事一议边 车据报道,近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决定。今后,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府两院”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都需经过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市民如果认为文件不合法,也可以建议人大常委会审查。
片面强调行政权力,忽视依法行政的“红头文件”能否被关进“笼子”?辽宁省鞍山市在全省率先制定的相关条例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后“红头文件”将被报送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工作委员会备查,6种问题“红头文件”将被予以修改、废止或者撤销。
编者按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是否规范,直接影响公文的权威和效力。今天,一起来看看《公文处理规范|抄送机关的编排规则及典型错情》。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规定:(1)如有抄送机关,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之上一行、左右各空一字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