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重庆-重庆日报 记者 廖雪梅3月5日,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委了解到,市住房城乡建委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对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实行分类管理。据介绍,对实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项目,除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就是其他建设工程。
各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明确新建公共建筑含装修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工作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有
为保证本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近日,市住建委印发了《关于加强本市外墙外保温系统及材料使用管理的通知》,将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市对用于建设工程的钢材、预拌混凝土、水泥(含中转散装水泥)等建设工程材料实行备案管理,备案建材目录详见《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建材备案“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可查看)。如何进行建设工程材料备案?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莱芜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监督管理,规范我市建筑工程竣工结算计价行为,维护发承包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
京建发〔2024〕376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消防验收试点工作成效,坚持分类分级守底线,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北京市关于深化城市更新中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改革的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5〕1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通知的通知》(渝府发〔2015〕28号)及有关规定,为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和透明度,更好地服务管理相对人,我市已基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夯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强化勘察、设计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充分发挥施工图审查机构质量把关作用,现就优化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