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两个判项虽然都是寥寥几个字,但其中蕴含之深意,不仅可以看出裁判者对案件是否进行了实体审理,也关乎原告诉讼费如何负担,“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不需交纳案件受理费,“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则要按照诉讼请求金额承担诉讼费。
就当事人适格的判断以及在当事人不适格时应当使用裁定驳回起诉抑或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处理方式,笔者认为是一个看似基础但其实很重要的问题,两种裁判方式的出发点和所要解决的问题截然不同,为了避免案件当事人适格问题的判断标准和裁判方式的不统一,特撰本文进行分析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