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在采购军事装备时,不仅对产品的特性提出了具体要求,还对供应商提出了装备质量保证的具体要求。在我国,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单位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经历了五个阶段:第一阶段:1987年,中央军委批准发布的《军工产品质量管理条例》,首先提出在军工产品承制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进行考核,开创了我国以管理体系的方法抓质量管理工作的先河。
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军用标准,也叫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依据《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武器装备以及用于武器装备的计算机软件、专用元器件、配套产品、原材料都应进行质量管理,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其承担的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任务实行有效的质量管理,确保武器装备质量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