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商品房邻里之间都是界限分明,很少存在争议,所以,邻里之间很少因为房子界线发生纠纷和矛盾,但农村房子和城市商品房不一样,邻里之间不仅房子有一定的距离,而且宅基地四至也差不多连着,尽管也经过划界,但界线一般都是隔一段地皮才立一块石头做“地界石”,时间长了,“地界石”有可能自然挪位或被人为挪位,因此容易发生纠纷,近期发生的莆田杀人案,其原因就是邻里之间宅基地和房子发生纠纷。
虽然说,宅基地不可以买卖我们都可以理解,这个是为了保障村民们的利益,但是既然宅基地已经批复给农民使用了,那么就在一定程度上年承认了这块宅基地已经是个人的私有财产了,虽然说,土地都是集体所有,但是宅基地也是已经是私人的了,如果子女这个都不能继承,那么我们辛辛苦苦的在宅基地上面盖房子是为了什么,难道就是为了居住,还不是为了子孙后代能有一块栖身之地吗?
前言:在农村,有很多农民认为自己的宅基地进行了确权登记,宅基地就归个人所有,宅基地前后周围的土地也顺其自然变成个人所有的空闲地,自己可以任意支配,种菜开荒、修建房屋、拓宽道路等行为也就被个人当作合法合理的行为,往往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会出现各种邻里之间和村里的纠纷。
【网友提问】宅基地不是祖业,是集体资产!【律师解答】很多人认为宅基地是自己家的家产是祖业,这种观点是不对的,从法律层面看,宅基地并不是私产,更不是祖业,而是集体所有的,是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的。《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在我国的土地管理体系中,宅基地的性质和归属是一个需要被清晰理解的重要问题。“宅基地不是祖业,是集体资产”,这一观点明确地指出了宅基地的本质属性,然而,由于传统观念的根深蒂固,很多人在认知上存在偏差。长期以来,在我国的乡村社会中,宅基地被不少人视为祖业。
我国历史悠久,几千年来土地、宅基地都是私有制。在新中国成立前,有许多农民上无片瓦、下无寸土。共产党、毛主席领导人民推翻了几千年来压在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成立了新中国,没收了官僚地主、富农、资本家的财产和土地。
最近,看到一些朋友谈到农村宅基地问题,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从农村走出去、在城市定居,然后又继承了农村老宅子的。过去,老宅子在人们的心目中,是祖传之物。于是,很多人就把老宅子一律当成了自己的私有财产来处置。
这个问题,几乎全中国8亿的农民都会不由自主地向我反问道:“宅基地,也就是相当于是我的祖业,是我祖祖辈辈辛辛苦苦挣来的地,或者是他们花了一大笔血汗钱才从各种地方买来的,又或者是我们的先辈经过了分配好不容易传承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