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昭通市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一次全体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提高单职工贷款额度由25万元调整为40万元、住房装修贷款额度由20万元调整为30万元等系列请示,标志着全市双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达80万元。
3月18日,昭通市住房公积金业务乡镇代办点试点挂牌仪式在昭通农村信用合作社太平分社举行。在乡镇设置住房公积金代办点,是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实施“六大战略”之新型城镇化战略、满足广大缴存职工呼声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云南省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入贯彻“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三年行动部署要求,着力打造“‘公’心惠民助安居、‘积’微成著争一流、‘金’心服务暖万家”服务品牌,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大幅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保障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作,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居住水平,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经第五届市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
精神是人的意识、思维活动和心理状态及表现出来的活力,是人类生命力的来源。精神是一面旗帜,代表着前进的方向,是一种武器,能感染人、号召人、鼓舞人、催人奋进!昭通住房公积金精神就是我们住房公积人的精神,既是公积金人的外在形象,更是公积金人的内在灵魂,是公积金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各科室、分中心: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部署要求,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昭通市第四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的决定,现就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各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十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和《昭通市“兴昭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昭通市第四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的决定,现就二孩及以上家庭和高层次人才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上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二孩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上浮30%。
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放宽贷款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通知《昭通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放宽贷款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请示》(昭房金呈〔2016〕37号)经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为抓好贯彻落实,积极引导和鼓励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消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