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魏凯 8月6日,广州市住建局在官网公示了《广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未来配售型保障房将封闭运行,严禁流入商品房市场,广州企事业单位自用地可合作配建配售型保障房并优先供应给符合申请人条件的职工。
广州公租房轮候和配租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新快报讯 记者王彤报道 4月6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和配租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12月6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广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旨在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广州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和各类引进人才等工薪收入群体的刚性住房需求。
今天,广州首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正式申购意向预登记。对于配售型保障房这个新事物,很多市民还不太熟悉,它与普通商品房有什么不同,申购有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多少套,如何退出?对于市民的焦点问题,广州安居集团提供了全面解答。一、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主要有哪些区别?
11月18日下午,广州安居集团正式发布公告,将在全市范围内收购满足90平米以下的存量商品房作为保障房,有意参加的开发商可于11月18日至12月18日期间报名。这一举措意味着广州收购存量商品房作保障房的措施正式从此前的增城等区扩大到全市范围。
70%为小户型、租金还打折……广州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最新政策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2月13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暂行)》(简称《管理办法》)。
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市住建局起草了《广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6日起公开征求意见。配售型保障房可由存量房转化新一轮保障性住房建设,分为配租型和配售型两种。
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广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与面向户籍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不同,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让年轻人在广州安居乐业。保障性租赁住房分为政府性房源和市场性房源两种。
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除划拨用地集中新建外,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以结合实际在商品住房、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等项目中配建。符合产权清晰、位置适宜、面积适中等条件的存量房,也可转化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广州安居集团11月18日发布公告称,将在全市范围内收购满足90平米以下的存量商品房作为保障房,有意参加的开发商可于11月18日至12月18日期间报名。这一举措意味着广州收购存量商品房作保障房的措施正式从此前的增城等区扩大到全市范围。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焕坤 陈玉霞11月19日,16届85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面向户籍家庭和人才(含非户籍人才)供应,重点保障人才。
广州安居集团有限公司11月19日发布通告,拟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征集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通告表示,广州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工作思路,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双方自愿等原则,征集已建成的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
11月18日下午,广州安居集团正式发布公告,将在全市范围内收购满足90㎡以下的存量商品房作为保障房,有意参加的开发商可于11月18日至12月18日期间报名。业内认为,这一举措意味着广州收购存量商品房作保障房的措施正式从此前的增城等区扩大到全市范围。
2月14日,据广州市政府官网消息,广州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最新政策,保障性租赁住房以满足基本居住需求为原则,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小户型的套(间)占比不低于70%,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出租。
南方日报讯 (记者/郎慧 通讯员/穗建)11月1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广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明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面向户籍家庭和人才(含非户籍人才)供应,重点保障人才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