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写了一个关于劳动派遣的小文章,得到了很多条友的评论,其中很多条友说劳务派遣制度是当今社会用工方式的毒瘤!极大的危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总结了一下问题集中在了以下几点。 第一同工不同酬,派遣工和正式工干同样的工作,薪资待遇和福利待遇不同!
进入21世纪初,在中国社会广泛流行和普遍存在一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并逐步成为一种用工制度。诞生并广泛使用十多年来,深挖劳务派遣背后的黑幕,其实则是现代版的劳动剥削工具,是合法化的贪腐和利益输送暗道,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绊脚石和桎梏。
劳务派遣其实就是一种变相剥削,之所以难以被完全禁止,主要是因为其在实际应用中具有一定的利益性和复杂性。劳务派遣难以被完全禁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 灵活用工需求:许多企业为了应对市场波动、业务调整等情况,需要灵活调整员工规模。
相信很多人对“劳务派遣”“公益岗”等新名词都有所耳闻,用人单位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已成普遍现象,比如保安、保洁、绿化养护等“大龄退休人员”、银行、保险、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因编制所限而使用的编外人员,绝大多数都为劳务派遣工,也可称之为临时工。
一些地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队伍里,除了身着法袍、检察官制服、庄严肃穆的法官、检察官之外,还有一群特殊的人,他们每天忙碌穿梭,从事着最基础又繁琐的工作------他们就是劳务派遣制书记员。劳务派遣用工制度自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给予了“合法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