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规范仲裁办案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本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及各省市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对什么是终局裁决、终局裁决的主体条件、适用范围及具体含义、对终局裁决不服及终局裁决被撤销后如何救济、裁决类型确定等问题,进行梳理和总结,并列出十点结论,并在文末列出部分的法律法规,以供参考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