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出口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决定对纳税人以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以下简称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的货物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破解出口退税企业需耗费大量人力、财力和空间进行单证备案存储等难题,济南高新区税务局突出差异化探索、集成性创新,积极联合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济南高新区财政局等部门,在全国率先制定单证电子数据备案标准,创新推出出口退税单证备案无纸化模式。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纳税人以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以下简称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的货物实行“离境即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