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不仅是一种职业操守,也是一种人生态度。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对组织、人民、法纪和权力要常怀敬畏之心,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根据省院党纪学习教育安排部署,我将围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相关内容,通过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学习,深刻对照检视、自省自律,结合“五个严格”和本职工作深入思考,现作以下研讨发言。
随着全党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一重要举措不仅加强了党的纪律建设,更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为青年党员干部,我们肩负着冲锋在前的重任,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宝贵机会。
中秋、国庆节日将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10起典型问题中,5起为厅局级以下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的作风问题,5起为中管干部由风变腐、风腐一体、最终受到党纪国法制裁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最年轻区管干部”陈潇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却认为“最多只是违纪而已”;吉林省白城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医疗监管科科长夏朝晖在忏悔时悔不当初:“纪律意识不强,致使在各种诱惑面前迷失了自我”……一些年轻干部纪法意识淡漠,把党的纪律规矩抛在脑后
“按规律办事、按规矩做事,是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原则。”按规律办事就要实事求是,这是中国共产党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要求。只有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才能发现规律、把握规律、遵循规律、运用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