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限劳务发生地为省内的企业) 1.《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一份; 2. 已到期的《外管证》原件; 3. 外出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一份; 5. 开具外管证需在合同施工期内开具,如果超过施工期限请甲方出具加盖公章的延期证明一份。
红网永州站9月4日讯(通讯员 龚宏武)“现在省内跨区经营可以在经营地申请电子外管证,再也不用每开一个新项目,就要拿一大把资料往返两地国税局,太方便了。”9月2日,永州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邓女士高兴地说。
【业务描述】临时到我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省、市纳税人,持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并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的管理。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2022年2月电子税务局版本升级到新版本,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些电子税务局的重要变化。省外出具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的纳税人,不必再往返辽宁与其他省市,只需要使用辽宁省电子税务局【企业注册】-【跨省报验户报验登记注册】,即可完成线上报验、电子税务局开户、绑定办税人的功能,完成这三个功能后,就可以登录辽宁省电子税务局进行预缴申报等业务了。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厦门市电子税务局拟于4月21日关闭旧版入口,同时对特定主体登录功能进行升级!自然人纳税人在以企业关联人员身份登录后,可以在【我的信息】-【账户中心】 - 【身份切换】 - 【个人办税】模块中,进行企业身份向个人身份的切换,简化了登录流程,避免了从办理企业业务切换至个人业务时需要重新登录的繁琐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