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都市快报 渭南市澄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通过多日观察,发现一名渭南籍女子郭某,长期在西安做网络直播,因为郭某在网上销售的物品涉及卷烟,警方围绕郭某立即展开调查,通过对郭某一个月销售量的调查,就发现了她的上线和下线,涉及天津、郑州、上海和宁波等地。
“我工作的酒店大概有200多名入境隔离的人员,我是12月3日进入这个酒店开始志愿者工作的,因为我们都是专班工作组的人员,在隔离期间是不能外出的,所以工作期间从未外出过。”12月25日,健康时报记者采访了人本月本轮西安疫情的1号病例向某。
@西安公安微博6日就网传“五月天西安演唱会嘉宾是王俊凯”一事发布警情通报,全文如下:警情通报近日,一则“五月天西安演唱会嘉宾是王俊凯”的视频在网络传播。经查,该视频系郭某鹏 (男,35岁) 为博眼球,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并发布于网络。
今天(1月15日)下午,陕西省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三十四场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现场,除了通报本土确诊病例外,陕西省渭南市副市长高洁还通报了山西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任某某相关情况。任某某,男,50岁,蒲城县荆姚镇魏村2组居民,山西省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酒后驾车遭遇车祸,双方私了背后则是一场阴谋。今年5月31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宣判。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获悉,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正是利用了被害人担心酒驾被处罚的心理,实施敲诈勒索。
12月21日下午,西安市灞桥区豁口村发生一起恶犬伤人事件。4岁男童在村口附近玩耍时,被两只恶犬袭击,等家属赶到事发现场时,孩子受伤严重,已经陷入昏迷状态。12月24日,“灞桥公安宣传”公众号就此事发布《警情通报》,全文如下↓央广网综合“灞桥公安宣传”公众号原标题:《最新!
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区分局通报,经查,涉及李某某的虚假信息系王某(男,23岁)为博取关注,编造事实发布于网络,之后被大量转发评论;涉及柴某的虚假信息系郭某(男,35岁)冒用他人名义捏造散布,郭某原系西安交通大学学生,因不满柴某对其教育管理,多次发布不实帖文,被大量转发跟帖。
中新网西安3月12日电 (记者 张一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1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郭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并当庭宣判,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六千元;对被告人退缴的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扣押在案的
最近,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倒卖文物案,公诉人、郭某某等6名被告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了诉讼。2006年前后,被告人郭某某在西安市幸福路附近施工过程中,挖出一块顶部雕刻有龙形装饰的石制古墓碑,遂雇佣车辆将该古墓碑运回商洛市商州区杨斜镇家中院内藏匿。
据法治日报虚假信息、诽谤攻击非法推广、恶评去势操控扰乱网上舆论秩序“网络水军”的种种行为污染网络清朗空间侵犯单位个人合法权益严重危害网络安全聚焦乱象,水军团伙浮出水面2023年,陕西西安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多个短视频平台账号以新闻或法律从业者的名义发布消息,宣称可以通过网络自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