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砂石料,行政相对人除了工程项目自用以外,不允许私自对外进行销售,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应当纳入政府公共交易平台进行处置。如果行政相对人私自对外进行销售的,如何认定法律性质?又如何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