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六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
在诉的诸要素中,关于法院和诉讼标的的选择错误都可以在诉中通过“移送管辖”或“变更诉讼请求”等方式进行修正,对于同样极具法律技术性的当事人确定问题,也有必要提供相应的救济途径,允许原告在当事人选择错误时进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