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过渡期至2023年10月20日结束】财联社10月20日电,证监会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过渡期工作安排的公告》,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过渡期至2023年10月20日结束。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杨志锦 上海报道 在本轮机构改革中,债市统一监管再进一步。根据机构改革方案,要理顺债券管理体制,将国家发改委的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功能划入证监会,由证监会统一负责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相关改革有了最新进展。
本报记者 吴晓璐企业债发行审核职责划转正式启动。4月21日,证监会、发改委联合发布公告,明确企业债发行审核职责划转设置过渡期6个月。在过渡期内,以“三不变、两调整”保持市场的稳定和连续性,服务好稳增长大局。《证券日报》记者从接近监管部门人士获悉,首批企业债最快有望下周获注册。
记者 张晓迪债市统一监管,即企业债发审归口证监会提出1个多月后,正式迎来衔接过渡阶段。今日,证监会、发改委发布公告,出台企业债发审归口证监会的过渡安排。根据公告,该过渡安排自公布4月21日起施行,期限为6个月。过渡期结束前,证监会将及时向市场公告企业债券管理的整体工作安排。
证券时报记者 刘艺文4月下旬,国家发改委正式将企业债的发行审核职责划转给了证监会,距今已满一个月。证券时报记者梳理发现,一个月来,企业债的申报以及受理工作在有序推进。截至昨日,已有24单企业债递交了申报材料,其中有9单企业债申报已经受理,申报有加速迹象。
每经记者:宋钦章 每经编辑:张益铭证监会10月20日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负责企业债券受理工作,自10月23日9时起开始受理,同时取消企业债券原预约申报环节。同时,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自2023年10月20日17时起,不再受理企业债券项目。
据证监会网站,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做好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相关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按照统一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促进协同发展的思路,将企业债券纳入公司债券管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