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印发实施,标志着我省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更加依法依规、科学规范。近年来,《行政处罚法》《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相继修订出台,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
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日前,《安徽省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印发实施,标志着安徽省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更加依法依规、科学规范。近年来,《行政处罚法》《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相继修订出台,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
近日,为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四川省修订《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记者张建平)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推进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并要求各市、县要把行政执法部门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加大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基础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2月14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推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省司法厅近日对厅本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进行了调整更新。
笔者最近对部分基层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抽查时发现,一些基层生态部门的行政处罚案卷中不管是在《立案审批表》的“法制机构人员意见”一栏,还是《案件处理内部审批表》的“法制机构人员意见”一栏中签署的意见均为“拟同意,报局领导审批”,甚至单独出具的《法制审查意见书》中也缺失法制审查结论。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指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由该行政执法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