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工作人员相关渎职犯罪因果关系的认定中,区分事实归因与规范归责,事实归因采用条件说,规范归责借鉴客观归责体系中的规范保护目的理论,通过职责规范目的与内容对事实因果关系予以限制,能够为合理认定相关渎职犯罪因果关系提供一种方法论工具。
一、徇私枉法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一款。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