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名叫“巴蜀印象”的火锅店因为反复使用“老油”被检察院起诉重罚登上热搜,罚款金额高达1376万元,且火锅店的经营者付某还面临着10年的牢狱之灾。作为一名火锅爱好者,看到这条新闻,真的是10级震惊啊!有人说,这家火锅店的销售额才137.
近日,四川省雅安市石棉县法院,因为使用“老油”,老板喻某及服务员彭某、何某三名被告人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五年、二年不等有期徒刑,追缴全部犯罪所得,并处360万元、10万元、5万元不等罚金、终身禁止三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及相关管理工作。
近日,武汉一女子在江夏区“×佬巷”火锅店吃火锅时,看到最高售价588元无口水老油锅底的售卖海报。其中“川渝地区锅底为何便宜或免费,是因为有老油”的宣传语引发热议。有人指出,这些文字表述还与济南“×井巷”火锅店锅底销售广告雷同。
斩断“黑作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链条,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针尖上的安全”;整治“霸王条款”、消费欺诈、预付卡“套路”等消费领域顽疾;推动构建有利于增强消费信心的社会信用体系……最高人民法院不久前发布《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简称《意见》),从4方面提
为了节约成本,火锅店竟将顾客吃剩下的底料重新制作成“口水油”反复使用。2月3日,安徽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3名被告人当庭领刑。该案系合肥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部分食品安全案件以来,首例火锅店使用回收的“口水油”(或称“老油”)案件。
近日,安徽淮南中院宣判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火锅店老板伙同店内员工,将客人吃剩下的废油提炼加工成“口水油”,继续给客人食用,持续两年十个月之久,累计销售火锅锅底6.5万余个,销售金额170万余元。
近日,四川汉源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另有李某贵、李某林、徐某莎三人对李某涛回收老油提供帮助,法院判处三人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三人均宣告缓刑,并处罚金共十万元;
将顾客吃剩的火锅底料回收、过滤,重新制作“口水油”加入火锅中再上餐桌。近日,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对这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火锅店两名合伙经营者以及参与制作“口水油”的配菜员获刑。该案系由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
火锅店使用“口水油”,涉事人员不仅面临刑罚,还可能被巨额索赔。安徽淮南中院近日二审宣判的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例显示,一家火锅店将客人吃剩的废油提炼加工成“口水油”继续给客人食用,持续两年十个月之久,累计销售火锅锅底6.5万余个,销售金额170万余元。
10月19日,四川省资阳市食药领域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一火锅店因炼制回收油利用被诉。最终在一审判决中,火锅店老板、厨师及两名服务员均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获刑,火锅店老板还被判令支付10倍赔偿金6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