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着力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近日,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财政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六部门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
关于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及相关政策文件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现就2024年与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如下:一、汽车报废更新1、2025年1月10日24:00关闭2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相关补贴标准及各盟市咨询电话的公告为了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更新一批高标准低排放货车,2024年7月30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号),文件要
近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获悉,为响应国家政策,进一步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推动汽车消费升级,自治区制定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对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的补贴对象和补贴范围等作出明确规定。
东胜区商务局关于调整东胜区汽车促消费政策的通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汽车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商运字〔2024〕273号)、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内商运字〔2024〕663号)文件,
为提高老旧营运货车补贴申领效率,加快推进自治区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组织研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平台”,自 2024年10月21日起上线试运行,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平台运行时间。
包头市商务局发布公告,根据国家、自治区2024年度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安排部署,符合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应于1月10日前分别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云闪付APP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补贴小程序汽车置换更新活动专区按系统提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