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赵帅 许丽 记者 张晓培)父亲去世,子女需要承担其生前债务吗?法院称,“父债子偿、人死债消”在一定法律范畴内是可行的,但需要一定的条件。近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案件,判决一名当事人在继承其父亲遗产范围内,向他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现实生活中,常常出现借用他人名义向银行贷款的情况,那么,当借款无法如期偿还时,最终的还款责任又应当由谁承担呢?案情简介李某因信用问题无法向银行申请个人贷款,于是找到亲友赵某某帮忙。赵某某同意以自己的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29万元,供李某使用。
2019年11月14日,杭州某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与福建某工程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一份产品购销合同,约定工程公司向数字公司购买某样板房智能化项目相关设备,工程公司应于2020年2月12日前一次性付清合同全额货款,如工程公司逾期付款则每天按逾期款项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
来源:【《法律适用》杂志】文章原载于《法律适用》2024年第1期,作者简介及文中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等按刊发时的内容转载。*高圣平,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法学博士。陶鑫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