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不断提升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推进质量强区建设,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20个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要求,自治区质量强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9月份开展全区“质量月”活动。
在全国“质量月”期间,甘肃省质量发展小组办公室下发了《甘肃省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对全省“质量月”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开展以“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推进质量强国建设”为主题的“质量月”活动,采用以多方位,多形式普及质量知识,传播质量文化,推广交流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20个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9月1日,广东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省市场监管局以在线形式举行2021年“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
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质量月”活动的有关部署,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有关单位于9月开展全市“质量月”活动。
2021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供销合作总社等20个部门,共同部署开展202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
省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高宗宏到会,介绍2021年全省“质量月”活动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近年来,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质量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作用,组织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部门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及大量企业,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充分发挥“质量月”活动的平台作用,积极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