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江苏新时空》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截至7月底,江苏13个设区市均落实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提标工作。从7月1日起,全省低保平均标准达到每人每月77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3%,惠及全省城乡低保对象46.01万户、79.92万人。
新版《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已从 2021 年 3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一般来说,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户籍所在地相关规定的家庭,可以申请低保。
省民政厅5日公布最新统计数据,全省去年共保障城乡低保74.2万户136.2万人,省级共下达补助资金28.5亿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聚焦富民,首要任务就是提高民生托底保障水平,确保困难群体在全面小康社会的路上一个不少、一户不落。
昨日,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全省各地从7月起,全面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保城乡低保标准高于上年度省辖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县(市、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农村保障标准达到300元/月以上。
新华社客户端南京7月30日电记者30日从江苏省民政厅获悉,为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江苏进一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目前13个设区市都完成提标,全省低保平均标准达每人每月771元,同比增长6.3%,惠及城乡低保对象46.01万户、79.92万人。
8月30日下午,江苏省民政厅召开了工作年中分析暨“十四五”规划贯彻落实视频会议。记者获悉,今年以来,全省民政系统紧扣“六项民生实事”“八大行动”“七项改革”,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一批事关低收入人口和“一老一小”等民生实事的惠民举措落地,解决人民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操心事,合力破除民政事业发展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及时发现、有效防范、稳妥化解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风险,近日,江苏省民政厅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细化13条举
4月13日,省民政厅决定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从今年7月起,全省各地按照不低于5%的增长率提高低保标准,同步提高低保补差水平;以设区市为单位,全面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坚持区域协调,缩小地区间低保标准差距。
1月12日上午,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对2023年度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开展工作评议。据了解,江苏省政府2023年度13类55件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良好,其中超额完成目标任务项目4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