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夏日报】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4日对外发布公告称,为鼓励污染防治企业的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更好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以下称第三方防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简介】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4日对外发布公告称,为鼓励污染防治企业的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更好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4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四部门发布《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是指企业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那么有哪些情形可以适用“三免三减半”呢?让申税小微带您梳理一下吧!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不断健全财政保障机制,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积极构建有利于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大力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创造了令世人瞩目的生态奇迹。
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长白山开发区、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梅河口市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厅、委和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关于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12月已经来临,今日起又有一批新规将开始施行,一起来看看吧!关税法施行 税收立法再进一程。其中,进一步完善关税的征收管理制度,明确关税征收管理可以实施货物放行与税额确定相分离的模式,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按照规定选择海关办理申报纳税,将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申请退税的期限由1年延长为3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