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未知,解锁见识新高度!'知识说说',你的知识充电站,每日精选干货,让思想不再设限。关注账号,与求知者并肩,让智慧的光芒照亮你的每一天!文| 老胡编| 老胡中国历史上的纪检监察制度,作为封建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历了漫长而复杂的演变过程。
发展演进及其历史价值。我国古代的监察制度萌芽于商周时期,在战国、秦汉时期产生、发展并成熟。在此后两千余年的发展演进中,我国的监察制度几经变革,逐渐形成了制度规范、体制完备、运行高效的监督体系,在维护国家统一、加强官员管理、减少贪腐问题、促进决策科学等方面曾起到了较为积极的作用。
到春秋战国时,根据《史记》“执法在傍,御史在后”的记载可见。此后的悠悠岁月屡经王朝更替,监察制度作为皇权的执行者与守门人,它与日渐集中的中央政权一起,经历了一次次的发展、壮大,到了明朝时期,终于到达了空前的盛况与顶峰,在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深入研究古代监察文化汲其精华,对于新时代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推动正本清源、固本培元,涵养崇尚廉洁、求真务实的良好社会风尚,丰富廉洁文化优质产品供给,切实推动廉洁家风建设,有效推进不想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无疑具有极为重要的实践意义与时代价值。
《明代监察法研究》陈国平 著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极为重视监察法制建设,经过反复的思考与实践,最终建立起以都察院、六科及地方提刑按察司为主体的监察机构体系,制定并实施了以《宪纲》为代表的监察方面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