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规范消防救援机构办理行政案件程序,保障消防救援机构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正确履行职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消防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复议机关认为:本案中,温某某主动赔偿事主潘某,并取得潘某的谅解,属于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的情形,属地公安分局在作出的处罚决定书虽然列出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项规定,但未依法减轻或不予处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故作出了撤销属地公安分局对温某某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