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在婚后将其婚前房产为另一方“加名”,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房产该如何分割?阿霞和老庄(均为化名)于2001年结婚,婚后生育一儿一女,2014年双方因经济原因产生家庭矛盾,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后儿女均随阿霞共同生活,老庄则外出打拼。
近日,河北沧州的赵先生遇到离婚财产分割一事,感到很烦心。原来赵先生在婚前购买了一套房子,并取得了房产证。他与妻子结婚后,将该房子的房产证进行变更,增加了妻子的名字。过了一段时间,赵先生与妻子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双方对于这套房子如何分割产生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