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
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第4号)《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公布,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妇幼健康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激励广大妇幼健康服务战线工作人员钻研业务、岗位练兵,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展现妇幼健康服务系统勤奋学习、精通业务、爱岗敬业、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社会形象。
为配合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国家卫生健康委法规司的指导下,健康报开设“医务人员应知应会法律知识”专栏,针对医务人员日常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如隐私保护、知情同意、病历书写、临床试验、医疗纠纷预防处置等,邀请法律专家对现行法律法规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梳理,形成应知应会知识点,便于
国家卫健委网站《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质量控制指标的通知》解读一、制定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开展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医疗机构和人员,须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许可,并取得相应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资质。
亲节快母乐怀孕、生育、哺乳是每个妈妈都要经历的过程今天是母亲节小编为职场妈妈们准备了一份“三期”权益指南快来看看01 孕期保障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和《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要求,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出生医学证明》被称为人生第一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法定医学证明文书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出生登记的重要依据2024年9月14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公安厅印发《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并于2024年10月12日起正式施行,对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提出新要求。
6月17日早上,江门市新会区婚姻登记处,新人咨询了解婚前检查。 南都拍客 黄永强 摄近日,黑龙江、河南、陕西等多地出台政策,规定若主动参加婚检,可以获得额外的婚假“奖励”。随后,“婚检应该自愿还是强制”的话题多次冲上热搜。婚检有必要吗?我们要推行怎样的婚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