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政策规定:困难群众在申请低保救助时,应该如实提供赡养人信息,填写经济状况比对表,授权民政部门对他们经济状况、赡养能力进行调查,其中就包括存款项目。因为赡养人存款数额大就看意味着赡养能力强。而且赡养费是老年人家庭纯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纯收入水平很高的话,是不符合低保条件的。
各地低保政策在阐述低保准入条件时,无一例外地提到了财产不能超标这件事。而存款又是财产核查的重中之重。所以,如何能把存款指标核对准确就成了低保经办人最关心的问题。民政部和各地出台的核查办法一般是查银行存款余额。
以前我是不相信有这样的事的:把存款转移到别人头上,能放心吗?但是最近听说了一件事,证明了这种事情的确存在:有对老年夫妻申请低保,但经济信息比对发现子女存款超标,工作人员告知实情后,就把申请对象打发了回去。
申请低保时,会查银行存款吗?一定会!那又是怎么查的呢?有的贫困户申请低保时,把银行小本和存单拿来了,说:“都在这了,你们随便看。”看这个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工作人员会让申请人填写经济信息比对授权表,表的名称记不得了,反正就这意思。
不管在全国哪个地方,申请低保就核查两项:收入和财产。收入的要求是:家庭人均纯收入不超过低保标准。打工工资、经营所得(种地、经商办企业纯利润)、单独立户生活子女应当给予的赡养费,三者构成家庭纯收入的主要内容。全年纯收入除以共同生活人口再除以十个月,就是家庭人均纯收入。
中国人口越来越多,贫富差距在逐渐缩小,但差距依然存在。经济好的不愁吃穿,开着好车,住着大房子。以前国家对于低保人群的审核并不是很严,导致有部分人群冒充困难人群,骗取低保,这种情况的出现直接导致很多真正需要帮助的家庭得不到相应补助,每次出现这种情况,很多低保人群都流下了眼泪,他们觉得自己唯一的补助资金也没有了,今后的生活更加无望了,为了防止这类情况的出现,国家开始严查低保人群,以下五类情况是没有资格领低保的。
那么民政局是怎样得到存款数额详细数据的呢?正确的做法是:民政部门先拿到低保家庭及赡养义务人出具查询存款的授权书,然后把需要查询对象的姓名、身份证信息上传到经济信息比对系统,这样,被查询对象在哪个银行开户、存款金额是多少,就可以“一网打尽”了。
现在社会,能放心地把钱寄存在别人处,或者敢存在别人名下的事已经不多见了。其中原因大家都心知肚明。那我们今天就聊聊会有人为了申请低保把钱存在别人名下吗?如果有这种情况,那又会存在谁的名下呢?反正我是不会相信有人会把钱存在别人名下。
按低保政策规定:低保申请对象和享受对象,应该在申请和每年的年审时比对经济状况,比对对象包括:共同生活人口、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父母和子女是赡养和被赡养的关系,属于经济联系较为紧密的近亲属。但是否列入比对应该区分两种情况。一种属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农村事农村说,又到了跟大家分享农村那点事的时候了,今天跟大家说的是关于农村低保户的问题。随着农业强国目标的提出,乡村振兴工作越发受到重视,农村现代化进程也越来越快,村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各地村子也都步入了脱贫的行列,但是村子里还是有一部分人,由于丧失劳动力、丧偶或者身体残疾等原因,导致生活依然处在贫困边缘。
社会救助对象把钱存在别人户头上的事情,网上一直讨论得沸沸扬扬。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逃避经济状况比对,缩短自己与社会救助标准的距离。为什么群众对此很气愤?为什么网上那么多人对这种事议论纷纷?难道大家都是“红眼病”、见不得“穷人”受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