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日报为全力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今年初,省政府出台“苏政42条”措施。其中,把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房土两税”)作为头条政策在全省实施,共惠及10.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人民网南京2月2日电 据江苏省财政厅消息,在综合考虑行业发展实际并兼顾财政可持续的基础上,江苏省政府决定将相关困难行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再延续半年,并作为江苏促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42条政策的头条,预计将为市场主体免税超40亿元。
【今年前三季度 全国小微企业享受税费减免超9000亿元】财联社11月22日电,国家税务总局今天(22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小微企业享受税费减免超9000亿元。在一系列政策支持下,全国小微企业税负明显减轻,经营持续向好,发展信心不断增强。
税收是经济运行的“晴雨表”。省税务局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4月,全省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517.3亿元。其中,国务院部署实施的两批延续优化创新的税费优惠政策278.8亿元,有力减轻了经营主体负担,增强了消费市场活力,激活干事创业“一池春水”。
4月13日,苏州市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服务业相关领域纾困和恢复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4月13日,苏州市政府发布《关于支持服务业相关领域纾困和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从进一步助力减税降费、降低经营成本、加大金融支持、优化稳岗就业服务、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细化落实帮扶细则等6个方面提出了20条政策措施,聚焦服务业相关领域,全力帮助各类服务业市场主体渡过难关。
公告称,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精神,经江苏省政府同意,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你好,申税小微,我公司是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呢?你好,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8号)规定,对本市承担商品储备业务企业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来源:新华日报 8月31日,江苏省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发布会现场,各相关部门就有关热点问题进行解答。【原文】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