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案例库四个新增案例:新公司法施行前股东未届出资期限,恶意转让股权应当承担出资责任;不具有逃避出资义务的恶意,则不应承担责任作者:秋收来源:民商法茶座2024年12月27日,人民法院案例库新增四个涉及新公司法施行前股东未届出资期限转让股权的案例,认定恶意转让股权应承担出资责
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入库的参考案例,旨在最大限度发挥权威案例促进法律正确统一适用、优化司法公开、提升法官司法能力等效能,更好服务司法审判、公众学法、学者科研、律师办案。
开栏语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甘肃高院高度重视案例工作,有多篇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为推动法治进步提供了甘肃样本。指导性案例、入库参考案例及各类典型案例具有法律适用的指导性、典型性、参考性,裁判结果的权威性、引领性、示范性。
重庆市某电缆公司诉重庆某房地产公司、西南某房地产集团公司合同纠纷案。2021年6月30日,重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发了票据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1张,票面记载出票人和承兑人为重庆某房地产公司,收票人为重庆某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汇票到期日2021年12月29日,承兑人承诺:本汇票已经承兑,到期无条件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