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接上期)第十八条 乡村生活垃圾应当逐步实行分类收集和处理。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措施推动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实现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广西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阶段,水环境保护的形势依然严峻,保持并不断向好的压力依然很大,因此,广西因地制宜,对《水污染防治法》进行细化补充,通过立法引领推动广西水污染防治工作,不断加强水污染防治制度建设,以期提高监管水平,解决该领域突出问题
由臭水沟变湿地公园,一场“革命式”的治水创新,让那考河荣获2017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而这只是南宁市在推进城市排水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典型范例,那考河式蝶变正不断在全市排水设施规划建设工作中上演。
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要坚持把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作为基本方针,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基本目标,使八桂大地青山常在、清水长流、空气常新,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成为展现美丽形象的发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