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对在广东省内取得所得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及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个人,按照一定幅度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规定公告如下: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个人所得,按以下规定减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综合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90%的个人所得税。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延续完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湘政发〔2024〕10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减轻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税收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延续完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个人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已经开始了,本市残疾、孤老人员或烈属如何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征?减免如何操作?跟着申税小微一起来看吧~01 减征对象减征对象为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等纳税人。
自2023年起,本市残疾、孤老人员或烈属个税减征政策的执行标准由全年减征7320元提升至96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批准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劳动所得,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其减征的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享受优惠政策的残疾人范围:政策中对残疾人的规定,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的自然人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自然人。
各市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人民政府,长春新区、中韩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减轻相关人员、群体的税收负担,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提高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个人所得税减征幅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在我省境内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在6000元以下的,减征100%;
轻触时刻,V播在手!大家好,欢迎来到时刻V播,每天几分钟,几个话题,让你记得住、带得走、用得上。【本期内容摘要】【V讯】【1】湖南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减征80%,且每人每年减征税额不超过2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