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男女分工是男主外、女主内,社会基本上只认可男性在外谋生养家,女性则难以独立在社会中生存,因此就形成了一种以男性为先的家庭关系,妻子对于丈夫是一种依附关系,封建礼教就赋予丈夫休妻的独有权利,这种权利的遵循就是“七出”之条。
七出与三不去 作者:吴涛在传统的中国社会之中,男性处于婚姻的主导地位。为了保障男人在婚姻中的主导地位,中国古代有所谓“七出”之说,规定了在七种情况之下男人可以合法地休掉自己的妻子。形成于汉代的一部儒家典籍《大戴礼记》最早详细记载了七出的具体内容。
导语:无论在古代还是现代,家庭都是社会最基本的单位。姻亲关系都是仅次于血缘关系的重要关系。女性作为家庭的重要组成因素,在古代的夫妻关系中处于绝对弱势的地位。女性在婚姻生活中承担着繁重的操持家务和养儿育女的责任。
一、不顺父母即使在当今社会,不孝敬父母也是为人所不齿的行为。因此,这一条基于中国传统的社会价值观,谈不上对女性的压迫。中国封建社会以孝治天下,孝道在社会伦理中的地位很高,从七出之条中,不顺父母排在第一位,也可以略窥一斑。
瞿同祖先生是一代法律社会史大家,在其名著《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对古代中国人的离婚有精湛叙述与分析。 在瞿氏看来,中国古代婚姻之目的,乃是以祖宗嗣续为重,故而古代人的结婚与离婚,都是以家族为中心。休妻需要满足的“七出”,也几乎都与家族有关。
七出七去:中国古代男人休妻的七条标准七出,七去(也称七弃)是在中国古代的法律、礼制和习俗中,规定夫妻离婚所时所要具备的七种条件,当妻子符合其中一种条件时,丈夫及其家族便可以要求休妻(即离婚)。从其内容来看,主要是站在丈夫及其家族的角度并考量其利益,因此可说是对于妻子的一种压迫。
首先声明一点,我今天写的这篇贴文,主题是“古代婆媳的日常生活”,对于今天的婆媳关系,没有任何的参考意义。古代的男人,只能有一个六礼而聘的正妻。如果男人地位足够高的话,还可以有若干个小妾。小妾等同于商品,可以买卖。正妻的地位稳固,不能随随便便休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