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解决草原生态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草原畜牧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7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6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秉承《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的立法要义和法治精神,与《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一脉相承、互相呼应,进一步规范了我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工作,必将对此项工作的实施起到积极作用。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包头市水土保持条例》等3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2024年4月26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24年7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第二十一号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全区生态安全,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包头市禁牧休牧条例》以及《青山区关于解决草原过牧问题的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现将全区实施全年全域全时禁牧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禁牧目标。
3月20日,包头市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对全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推进美丽包头建设进行安排部署。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按照市委的统一要求,包头市制定了美丽包头提标行动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内容。
全会指出要突出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科学实施大青山南坡绿化提质增效工程,加快建设美丽包头。近日,市林草局局长李茂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全市林草系统要充分认识新时代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的重要性、紧迫性,充分认识肩负的光荣历史使命,牢记嘱托,心怀“国之大者”,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防沙治沙为主攻方向,主动出击、因地制宜、科学施策,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打一场“三北”工程攻坚战,努力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贡献力量。
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尹国惠介绍,该条例突出了草原使用者、草原承包经营者保护草原的主体责任,规定了草原使用者、草原承包经营者是保护草原的主体,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草原,遵守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履行草原保护义务。